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西交研〔2024〕2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系所负责人、教学秘书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工作协调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协调组,负责复试期间各方面保障工作及考生、工作人员组织管理工作。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学科)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公共管理[1204] |
60 |
60 |
90 |
90 |
385 |
2.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我院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通过“三随机”面试系统一并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随机提问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考查考生的英语能力和专业水平。具体如下:
(1)英语听力和口语
英语听力和口语:约8分钟,包括英文自我介绍、英文翻译、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等环节。
(2)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约7分钟,包括随机抽取题目并现场作答、评委提问。专业知识考核内容为《公共管理学》。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约15分钟,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竞赛获奖、科研经历等)、学习能力(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团队协作,表达能力、思维批评能力、信息归纳与整理等)、发展潜力、科研素养、就读意愿、个人规划等内容。
学院将在复试中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主要考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英语听力和口语×20%+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考核×60%。
备注:为了消除组间差异,复试成绩换算成组内标准分,最终按统一标准核算。
三、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通过智能手机完成(请提前准备具有一定流量的智能手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四、信息采集
复试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yzbm.xjtu.edu.cn/,考生登录后,选择相应模块填报信息。填报要求详见附件2。
填报时间:3月20-3月21日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3月29日14:00,在创新港涵英楼5-6074室进行资格审核。
2.审查所需材料
复试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学院留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安排
3月30日8:00开始进行综合面试,考生凭复试要求的证件入场,同时收证件复印件。
面试时长: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学科初试最高成绩)×100×60%+ (复试成绩÷所在面试组复试成绩最高分)×100×40%。
2.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3.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能低于百分制60分)。
5.不接收其他学校或本校其他专业的学生调剂。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2024年本校接收的推免生及此次复试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2、录取工作完成,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并报研招办审核。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奖助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金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执行。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含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所在单位须于4月底前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组织在5月底前签订、验收及归档。对于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函调人事档案,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验收及归档。
5.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29-88965216(创新港)
监督电话:029-88965659(创新港)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2.信息采集相关要求
3.综合素质测试相关说明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