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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6-17 点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J.M)、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

二、报考条件

各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详见附件简章,联考外语科目须选考“英语”。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按规定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及缴费

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适用于选择西安交大作为报名点的考生)

时间:7月12、13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咸宁西路28号交大北门内东侧招生楼)。

携带材料: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网报所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注:表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一栏暂为空)。

按照现场确认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

四、初试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考试科目见附件。请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复试录取

1.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应登录‘学位网’在线下载并打印个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本人签名后将此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J.M考生亦要求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电子照片等处须加盖公章)。

将此《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所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资格复审和配合上级抽查工作。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复试录取

复试工作安排在次年1月份进行,具体复试科目等见附件简章。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六、收费

培养费标准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确定,具体请咨询各招生学院并按三方协议执行。

七、相关说明

1.我校报名点只接受网报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现场确认,选择其他报名点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学位主管部门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2.未网报及网报、缴费未成功人员均无法现场确认。所有已网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者均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时不能够出具所规定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外籍护照)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并须在报名确认现场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已签署《预报名承诺书》的本报名点考生于10月9日至10日持二代身份证到陕西省学位发展中心(交大雁塔校区医学综合楼西侧四层)重新采集、确认信息。届时如未兑现承诺的,本次报名无效,并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4.复试录取具体安排由相关招生学院负责,各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5.上线并未申请就调剂到外校者,由于重复录取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6.根据学位办文件等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相关专业(或领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

7.考生应认真阅读简章及通知要求,如提供错误、虚假材料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

2015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简章

(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旨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的一种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盈利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着力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MPA专业学位试点院校之一,亦是第一批通过教育部MPA评估的单位。学校整合全校师资力量和资源,依托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行政学、教育学等多种学科的整体优势,本着科学的教学理念,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及政府官员任教或担任MPA导师,为MPA学员提供独特实用的培养与综合训练。严肃认真的教育教学以及一流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在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指导下,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级管理人才,在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其中一些毕业生在所在单位担任要职,职业生涯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高起点、高平台的名校实力及一流的师资队伍是该中心的办学优势,研究与应用导向、国际化是中心的办学宗旨及特色,创国内一流名校品牌,建国内一流MPA中心是中心的愿景。

一、报考条件及方法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具体报考方法见《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三、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四、录取

国家授权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不超过75人。被录取的攻读MPA专业学位考生,将于2016年春季(3月份)入学。

五、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

学习时间2-4年,根据生源情况分为半脱产和业余两种学习方式。

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

英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社会研究方法、政治学、公文写作

2.方向必修课程:

非营利组织管理、公共预算与财政、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社会保障学

3.选修课程:

地方政府治理、电子政务、管理沟通、领导学、公共项目评价、绩效管理与评价、信息技术及应用、

人力资源管理与发展、组织行为与发展、管理学基础、应用统计学、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土地资源管理等。

六、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及评审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公管学院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文管大楼6层

联系电话:029-82668031,029-82665934

Email:mpa@mail.xjtu.edu.cn

网址:http://sppa.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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