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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机房打印复印机使用规定
来源: 时间:2005-04-04 点击:[]

为了方便教师及学生日常的学习和工作,机房放置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有需要使用的教师和同学可以参看以下规定:

1 开放对象:学院教师和学生。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2 老师如果长期使用,可以在机房开设一个账户,采取集中付费或预付费用的方式(当您的账户中的累积费用达到50元时,请一次性缴纳使用费);也可以按次结清当次费用。

3 学生采取按次结清的办法,使用一次,按照标准收取费用。

4 行政办公室和学院领导也实行帐户管理办法,每年由学院给予一定的补贴,与工作无关的个人复印打印资料的费用自理。

6 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教师 打印 0.25元/张 复印0.15元/张

学生 打印 0.50元/张 复印0.20元/张

公管学院院办

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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