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本科生重修与补考有关问题及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修与补考
1、本科生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含重修后考试不及格),可选择补考或重修;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也可另外选修其它课程。
2、补考以一次为限。
3、在规定学制时间内,重修与补考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4、重修学生原则上随下一级学生重修。
二、学期补考安排
1、本学期补考工作可延长至第三周完成。
2、凡上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含重修考试不及格者)均可参加本学期安排的相关课程的补考。
3、毕业班学生课程补考。凡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重修次数不足两次的毕业班学生,均可参加本学期前三周安排的相关课程的补考。前三周未安排的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在第四、五周进行。
4、已延长学制的学生不受重修与补考次数的限制,均可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
凡与已下发的“关于本科生重修与补考通知”(西交教[2006]1号)及“关于下学期初补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学院负责通知有关教师与学生。
教务处
二OO六年二月廿日
请我院需要重修或补考的本科生同学看此通知后,马上到院617马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截止日期为2月22日下午,过期不候!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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