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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学院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及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16-09-15 点击:[]

公管学院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办法及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教〔2016〕43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交教〔2016〕95号),现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修完培养方案中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院级选修课不得挂科。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征求班级意见,学院审查同意后于9月14日前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批。

3、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特优等因素可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单列。

二、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推荐名额由学院按行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进行平均分配,增补名额优先从行政管理专业进行推荐。

三、推荐工作程序

1、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所在书院的院务主任、辅导员、各系主任、教授代表为成员,负责本院推免各项工作。

2、学院在遴选推免生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其中德育部分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10%,智育部分的成绩所占比例为60%,综合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

3、学生在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不计入智育成绩的核算。回国后按照要求补修的课程在补修的年度计算。按照学校的规定赴当年泰晤士报大学排名前30的学校访学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核算成绩时,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3分,排名前31至50名的学校,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2分。

4、对于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保研前完成全部补修课程,其三年智育成绩按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成绩计算,未涵盖的课程则不予计算,转入后按照要求补修的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相应年度计算

5、获得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项的学生按《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执行。竞赛活动由学生处组织。

6、我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推免生基本条件及智育成绩和德育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最后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经学院综合成绩排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和《西安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以及成绩单于9月19日下班前交学院教务办,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于9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自愿放弃声明交到学院教务办。内容为:本人知晓并理解西安交通大学2017届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自愿放弃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签署姓名、学号、班级、时间。

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区域下载

1、西安交通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西安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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