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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关于2012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11-09-22 点击:[]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关于2012年

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学术型学位推荐免试资格;

3.所在学校一般应是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院校;或是“211工程”院校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专业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学生;或是其他高等院校的重点学科(国家级)中专业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英语六级合格。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二、申请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术型学位)》(见附件);

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接收办法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于2011年9月30日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达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编:710049,忽老师(收)

3.学院将成立接收校外免试生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负责学院接收校外免试生的资格审查、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拟定201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擅自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 如在2012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4.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五、本细则由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接收校外免试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2011年9月20日

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术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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