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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务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温馨提示》
来源: 时间:2009-10-22 点击:[]

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温馨提示

根据学校教育质量督导专家反馈的信息,目前研究生课程考核中以下现象有不同程度存在:

1、教师及其他人员(包括答疑辅导)考前泄露试题;

2、试题内容与前三届中任一届曾使用过的试题内容有60/%以上相同;

3、有的试题存在错误,影响学生正常考试;

4、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公共课考试或私自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

5、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或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

6、按规定程序印制、送审、保存试卷;

7、考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不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包括发现学生作弊而不及时处理)。

为了维护课程考试的严肃性,特此重申学校课程考核办法的有关特别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课程一般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核;选修课程一般由主讲教师进行考核(经主管

院长批准后,选修课的考核可以采用笔试、报告、文献综述、小论文或大作业等方式)。

2、课程考核可由开课单位组织命题、评分,也可由主讲教师命题、评分,但开课单位要负责

检查与审核。必要时,须经所在学院审查。

3、研究生校管公共课中的英语、政治、公共数学课程考核时,课程负责人同时提供两套符合

教学基本要求,且难易程度相当的试题,同时提供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研究生院抽取一套

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备用。

4、课程考核以实际执行的教学基本要求为主要依据,主讲教师一般不另出复习提纲或指定考

试范围,更不得暗示或提示考试内容。

5、试题经系(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校管课提前15天送交研究生院

,院管课提前10天送开课学院印制。

6、试题应采用打印稿,在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中下载研究生课程考试命题纸。

7、研究生缺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的1/3,或未完成教师要求的报告、实验等,不得参加该课程

的考核,必须重修。研究生旷考者(缺考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考试未交卷者均以旷考处理

),该门课程按“0”分记,并给予通报批评,且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种奖励。

请各学院传达到每一位研究生任课教师,希望大家自觉遵守《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考核办法》(

西交教[2006]6号)和《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西交教[2008]84号)的规定。

研究生院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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