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毕业生申请调整改派请按照以下流程及规定办理。
一、办理流程
01、毕业生提交办理改派的相关材料给学校就业创业中心
02、就业创业中心进行材料初审
03、初审合格的材料由就业创业中心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办理改派报到证
二、改派材料内容
01、原就业单位退函:即原就业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同意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证明文件,
应盖有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没有就业单位而派回生源所在地人社部门的不需此函。)
02、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即新就业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应盖有该单位人事部
门的公章。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也可。
03、个人申请:即毕业生本人对改派理由的申述文件,应由毕业生原所属学院或书院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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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原就业报到证。
三、户口档案处理
01、户口迁移: 改派后需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尚未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原户口迁移证到
离校前户口所在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新报到证和单位证明到
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02、档案转寄:改派后,如档案在学校,毕业生提供准确档案地址信息,可自行或由就创中心提
交学生档案室,学生档案室根据信息寄送档案。已经将档案转到原单位的,档案由原档案保管单
位直接转至新单位,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底联到原单位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四、调整改派的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对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两年(自毕业当
年度7 月1 日算起,下同);对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应届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三年。毕
业生只能改派一次。
在每年全省高校暑期集中派遣期间,改派手续一律暂停办理。往届毕业生改派在应届毕业生集中
派遣工作结束后转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