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王立剑:实现从先进理论到治理效能的“四个转化”
来源: 《国家治理》周刊 作者: 王立剑
摘 要:制度优势源于理论优势、显于治理效能。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就是从先进理论到制度优势、从科学政策到执行有力,最终实现治理有效的过程,坚持“先进理论、制度优势、政策科学、执行有力和治理有效”的相互统一和有机转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发展的实践经验和科学逻辑。
关键词:制度优势 政策优势 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制度优势源于理论优势、显于治理效能。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的理论和实践指引。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就是从先进理论到制度优势、从科学政策到执行有力,最终实现治理有效的过程。坚持“先进理论、制度优势、政策科学、执行有力和治理有效”的相互统一和有机转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发展的实践经验和科学逻辑。
将理论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特征相结合,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改革和发展中丰富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新时代”“新目标”“新矛盾”“新方略”“新要求”等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活力和时代创新,“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内容体系全面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优势,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
只有将先进理论转换为实践才能检验先进理论的价值,因此,利用先进理论指导制度创新是发挥理论优势的重要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我们开创性地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政治制度,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配制度,创新和完善了一系列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社会制度。实践表明,这些制度是符合中国具体国情、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首要位置,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而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根本特征也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区别于其他国家政府治理实践的根本特征。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政策优势
政策创新与发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制度进一步向人民社会生活延伸、对公共利益分配起引导作用的关键工具。国家制度是公共政策发展的基本遵循,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一定时期内实现制度目标的实践表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策发展的根本价值遵循,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判断既是对发展成就的肯定,也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既包含我国基本政治、经济、法治和社会制度建设要求,更体现在制度引导下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位置。当前精准扶贫政策成为推动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开创了世界范围内贫困治理事业的壮举,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引导下政府主导、市场响应、社会参与、群众聚力的大贫困治理格局的建立与发展;村民自治制度、民主协商制度、法律保障制度等又为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社会的有效、公平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是将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政策优势的伟大实践。
当前,政府在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承担了主要职能,在社会发展领域要更加注重从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引导型政策转变,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政策优势的重要趋势和路径。
将政策优势转化为执行优势
政策执行是将党和国家意志转化为政策效果的具体过程,也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接触的主要场域,政策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制度优势和政策目标能否实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凸显;随着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和政府职能改革不断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正在形成。这些改革创新成果为科学政策的有效执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使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组织建设与社会动员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当前我国政策执行的法治化、规范化与程序化效果显著增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我国公共政策的自下而上执行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基层社会的复杂性与群众个体差异,因资源获取与分配引起的社会公平问题成为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群众对政府的依赖思想也日益加深。因此,在坚持基本制度要求和政策目标的前提下,探索多元共治的政策执行模式,激发自下而上的政策创新与社会活力,真正落实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群众参与和人民监督,实现政策执行的公开化、透明化是将政策优势转化为执行优势的重要发展方向。
将执行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治理效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体现,是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的有机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发展中的运行表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和执行优势的中间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政策优势和执行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理论优势、制度优势、政策优势、执行优势和治理效能之间的有机统一与相互转化路径已经较为清晰。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将执行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既是理论、制度、政策优势向后延伸的必然结果,也要依赖于执行人和从实践到再认识再到实践的升华。没有好的执行人以及附着在执行人身上的执行力,再大的前序优势也不能归到行动层面。要矫治执行不力、执行乏力、执行偏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执行力创新。治理过程中的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既是对治理过程本身的矫正,也是对理论、制度、政策的必要反馈。通过这种必要的反馈,提升认识,带来理论、制度、政策的再次升华,才能形成更高水平的治理效能。
【本文作者为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王立剑;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代秀亮对本文亦有贡献】
报道链接:http://www.rmlt.com.cn/2019/1203/5632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