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六周将开展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课工作,所有课程均实行网上选课,具体要求如下:
1.准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见附件1);通识类核心、选修课程选课清单及限选条件(见附件2),向学生发放,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
2.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点选下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不再接受补选申请。未退课却不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以0分记;未选的课程,成绩不予登录。
3. 基础通识类课程分为核心课和选修课,在校期间各要求选修6学分,共计12学分,原则上在前两学年完成。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和1门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通识类核心课选课限制要求见附件2。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