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6日,公管学院硕2013级在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开展宪法日专题学习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吴静娴、罗东春主持,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及积极分子参会。会上,罗东春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国家宪法日的产生背景及本届宪法日主题,回顾了宪法历次颁布及修改过程,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罗东春书记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要求支部党员通过阅读、自学、交流、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宪法,强化法制思维,提高自身素质。
支部党员就宪法四次修正的内容比较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对“有限政府”、“公民与人民”等词汇的内涵争相表达自己的理解。预备党员顾东东认为,宪法的修订始终“紧跟时代步伐”,折射出时代的变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普法活动的不断开展,法治精神也逐渐深入人心。党员陈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强调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我们身为学生党员,更应当从我做起,学法、用法、守法、普法。
吴静娴书记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总结,要求支部党员会后继续自觉学习宪法有关知识,并将国家宪法日的学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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