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Version
首页>>新闻信息>>本科生教务>>正文
本科生教务
关于加强本学期期终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12-28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院处函件

关于加强本学期期终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的通知

西交教〔2012〕103号

各学院、书院及有关单位:

近几年,学校在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本学期,请各学院、书院继续加强期终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我校考风考纪根本好转。

1、加强对全体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考试纪律培训和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和风气

学院领导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须在考前召开全体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学校考试有关文件及《监考必读》,不得走形式。请各学院将培训会的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必要时,教务处将安排人员参会。学院召开监考培训会的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对学院考核的依据。

2、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意识

书院应召开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考风考纪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对各年级学生加强遵守校纪校规的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籍管理、考场规则、违纪处分等规章制度,帮助学生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违纪的因素。培养学生“诚信为学、诚信待人、诚信立身”,提高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的意识。各书院考风考纪宣传情况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严格考试过程管理

学校继续坚持校领导、教务处和专职巡视员巡视考场。各学院加强学院在考试过程中的领导和监督作用,成立由教学副院长负责的期末考试工作小组,严格课程考试命题与试卷评阅,高度重视监考教师选聘,不得选聘曾在监考工作中出现过违规行为或重大失误的人员作为监考教师,研究生助教只能聘为副监考。提倡承担不同课程的教师交叉监考。

期末考试周期间,学院应检查、监督本学院的考试工作,安排专人于每场考试前巡查本院教师和学生所在考场,保证监考教师按时到岗(普通考场提前15分钟,大型考场提前30分钟)。非期末考试周安排的课程考试,各学院应检查考场情况。

4、利用标准化教室加大监控力度

学校已建成多功能、综合性、智能化的“标准化教室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206间标准化教室的课堂教学和各类考试实现网上巡查与监控。每间教室安装摄像监控及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可以全方位、无死角地监控考场。监控录像如显示监考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学校查实后,视情节予以处理。监控录像如显示学生作弊,学校查实后,将按考试作弊予以处理。

5、及时通报考试违纪情况

对于考试违纪现象,教务处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半天内进行全校通报。因此,当考场出现学生考试违纪情况时,监考教师应共同签名认定违纪事实,并详实填写在考场纪录单上,同时要求违纪学生签名,于考试结束后尽快送交开课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予以通报。

请各学院、书院于12月份开展监考培训与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

教务处

学生处

2012年11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在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补考和重修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